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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滨海新城分局2017年11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日期:2017-11-24 浏览次数: 字号:[ ]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特种催化助剂研发项目

绍兴滨海新城南部工业区

浙江摩路新材料有限公司

租用科创园科研楼B楼1楼约1200平方米科研用房,新建研发实验室,实施特种催化助剂、润滑剂研发项目.

详见

环评

报告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废气经实验室内的通风厨、风罩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固废: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365投注滨海新城分局

  联系电话:12369、81199506  传真:81199513

  通讯地址: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联邵村(交警大队4楼403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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